董事會
董事會
本公司最高策略及管理機構,董事會由九位在產業、財務、商務及管理等領域具有傑出的專業背景與豐富經驗的董事所組成。除了依相關法令規章及股東會所賦與的職權,制定各項法規及辦法外,對公司整體營運及事務負有監督之責。
董事會成員
本屆董事會任期為3年,自114年5月12日至117年5月11日止。
| 姓名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
| 簡忠正 | 1. 本公司創辦人及現任董事長。 2. 熟稔工業控制、物聯網、數位雲端、電信通訊、電子與資訊等科技產業,具本公司所需經營管理業務專長。 |
| 簡忠陵 | 1. 現職為開發國際投資總經理;曾任凱基證券亞太區債券業務副總經理、凱基證券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大華證券債券部經理。 2. 熟稔財務金融、企業經營管理專長。 |
| 黃子成 | 1. 現職為鎰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 熟稔電源線連接器、電源傳輸線、訊號傳輸線、網路線及光纖線纜之經營、生產製造及管理等。 |
| 林星宏 | 1. 現職為本公司總經理;曾任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集團行銷業務運營長、廣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Motorola Inc./Arris,亞太區行銷總監、台灣摩托羅拉(Motorola Taiwan)台灣區總監。 2. 熟稔企業經營管理與業務行銷等專長。 |
| 研華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劉蔚廷 |
1. 現職為研華股份有限公司集團資金調度暨關聯財務部門協理;曾任研華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管理與策略投資處協理、研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影像事業部產品經理及復華投信證券研究員。 2. 熟稔財務、會計及企業經營管理專長。 |
| 獨立董事 邱輝欽 |
1. 現職為巨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戰略長;曾任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2. 熟稔企業經營、管理與業務等專長。 |
| 獨立董事 許崇源 |
1. 現職為政治大學會計系兼任教授。 2. 曾任政大會計系教授兼系主任;立本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美國曼菲斯大學博士;熟稔財務、會計及企業經營管理專長。 |
| 獨立董事 賴銘為 |
1. 現職為菱生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畢業於政治大學會計系。 2. 熟稔財務、會計及企業經營管理專長。 |
| 獨立董事 林月雲 |
1. 現職為政治大學名譽教授暨兼任教授、政治大學「雙語與多元文化推動委員會」委員。 2. 曾任外交部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董事與監事、國立政治大學國際合作長、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長;熟稔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智慧資本、企業社會責任等專長。 |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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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多元性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並採用候選人提名制,且於「董事選任程序」及「公司治理守則」已明訂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政策。所有董事成員年齡廣布跨越30多歲至70多歲等5個年齡層,且同時具備豐富的商務、財務、會計或相關業務所須背景及工作經驗,具有專業資格與經驗、性別、年齡等組成多元性。
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一、營運判斷能力。
- 二、經營管理能力。
- 三、領導決策能力。
- 四、危機處理能力。
- 五、產業知識。
- 六、國際市場觀。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
董事姓名 \ 多元化核心項目 基本條件 專業背景 專業知識與技能 國籍 性別 兼
任
公
司
員
工年齡
區間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會
計產
業財
務行
銷科
技營
運
判
斷
能
力經
營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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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力領
導
決
策
能
力危
機
處
理
能
力產
業
知
識國
際
市
場
觀3
年
以
下超
過
3
年董
事簡忠正 中華
民國男 ✓ 51~60 - - - ✓ - ✓ ✓ ✓ ✓ ✓ ✓ ✓ ✓ 簡忠陵 中華
民國男 - 61~70 - - ✓ - ✓ - - ✓ ✓ ✓ ✓ ✓ ✓ 黃子成 中華
民國男 - 71~80 - - - ✓ - ✓ ✓ ✓ ✓ ✓ ✓ ✓ ✓ 林星宏 中華
民國男 ✓ 51~60 - - - ✓ - ✓ ✓ ✓ ✓ ✓ ✓ ✓ ✓ 研華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劉蔚廷中華
民國男 - 31~40 - - - ✓ ✓ - ✓ ✓ ✓ ✓ ✓ ✓ ✓ 獨
立
董
事邱輝欽 中華
民國男 - 71~80 ✓ - - ✓ - - ✓ ✓ ✓ ✓ ✓ ✓ ✓ 許崇源 中華
民國男 - 61~70 ✓ - ✓ - ✓ - - ✓ ✓ ✓ ✓ ✓ ✓ 賴銘為 中華
民國男 - 51~60 ✓ - ✓ - ✓ - - ✓ ✓ ✓ ✓ ✓ ✓ 林月雲 中華
民國女 - 71~80 ✓ - - ✓ ✓ - - ✓ ✓ ✓ ✓ ✓ ✓ -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9席董事會成員中,獨立董事4席佔全體董事會成員比重約45%,並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獨立性條件,且4席獨立董事之兼任董事家數皆未超過3家;其餘董事有2席具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佔全體董事會成員比重9分之2,並落實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3分之1之具體管理目標,且尚未超過董事會成員半數之席次,無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三第三項及第四項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