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本屆董事會之功能性委員會
身分別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暨
提名委員會
永續發展暨風
險管理委員會
獨立董事 許崇源 召集人 委員 -
獨立董事 邱輝欽 委員 召集人 -
獨立董事 賴銘為 委員 委員 -
獨立董事 林月雲 委員 - 委員
董事兼任總經理 林星宏 - - 召集人
執行副總 巫漢灘 - - 委員
協理 簡靜瑜 - - 委員
副總 邱寶桂 - - 委員
經理 簡承威 - - 委員

審計委員會

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本公司於111年12月8日設置審計委員會, 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開會一次,由任職於政治大學會計系兼任教授許崇源先生擔任召集人/會議主席。

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如下:

姓名 \ 條件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董事
許崇源
1. 現職為政治大學會計系兼任教授。
2. 曾任政大會計系教授兼系主任;立本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美國曼菲斯大學博士;熟稔財務、會計及企業經營管理專長。
獨立董事
邱輝欽
1. 現職為巨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戰略長;曾任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2. 熟稔企業經營、管理與業務等專長。
獨立董事
賴銘為
1. 現職為菱生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畢業於政治大學會計系。
2. 熟稔財務、會計及企業經營管理專長。
獨立董事
林月雲
1. 現職為政治大學名譽教授暨兼任教授、政治大學「雙語與多元文化推動委員會」委員。
2. 曾任外交部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董事與監事、國立政治大學國際合作長、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長;熟稔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智慧資本、企業社會責任等專長。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權
  1. 依證交法第14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36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於111年9月6日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為健全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於114/3/13董事會決議將原薪資報酬委員會更名為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並通過「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目前成員由本公司三位獨立董事組成,全體成員互推邱輝欽先生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之職權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定期檢討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四、制定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候選人。

五、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六、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

七、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守則。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運作情形

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於112年3月27日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為了實踐本公司永續發展目標,並強化永續暨風險治理,於113/11/11董事會決議通過「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永續發展委員會更名為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並設立永續發展室為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由董事長領銜,結合日常營運且落實永續權責規範。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任期自 114年06月12日至117年5月11日止,與本屆董事會屆期相同。全體成員互推林星宏先生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之職權
  1. 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 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風險治理,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結構


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協助本委員會推行各項計畫,涵蓋下列編組任務
  1. 公司治理小組:負責公司治理之法令遵循、訂定合理之薪酬政策及員工績效考核制度、教育訓練、智慧財產、資通安全,及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以實踐公司永續發展之目標。
  2. 永續環境小組:負責環境管理制度、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評估永續轉型、提升資源使用率、氣候變遷因應機制,及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3. 社會公益小組:負責人權管理政策與程序、遵循人權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建立組織內所有成員及價值鏈重要成員內外部溝通、評估相關風險及管理機制,及促進社區發展及文化發展,以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4. 風險管理小組:負責依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執行相關任務,以提升公司風險治理並強化董事會功能。
  5. 五、 永續資訊揭露小組:負責永續資訊管理政策、遵循永續資訊揭露之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永續資訊,以提升永續資訊透明度。
跨部門小組執行前項編組之業務、彙整執行計畫或其他永續相關事務,並向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或本委員會提報執行成果。

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