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

誠信為鴻呈的核心價值,拒絕貪腐與誠信經營業務為原則,遵守業務所在當地國家之法律及道德標準,除將遵守法規定為公司的重要政策外,訂定有「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落實執行且公告於鴻呈網站;積極推動法規宣導教育以提升董事、經理人、主管及其他所有員工法規遵循的認知,落實各項業務行為或督導管理皆遵循法規遂行。

管理監督與防治

鴻呈在永續發展室的公司治理小組、風險管理小組及永續資訊揭露小組下負責風險管理、誠信經營及資訊揭露等業務,以鑑別、掌握企業經營所需關注的風險。藉由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實施,防範潛在的舞弊或不正當行為風險,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執行稽核或外部單位檢核,以確保工作執行合規,降低營運風險。

為防範潛在發生違反道德或從事不誠信行為等不正當行為,在公司內部設有檢舉電子信箱,供所有員工向公司舉報,公司也保障員工在舉報或參與調查事件的過程中,受到保護以免遭受不公平的報復或對待。

與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建立商業交易,應先行評估其合法性、誠信相關政策,及是否曾涉不誠信行為紀錄。在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向對方說明鴻呈之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一旦發現不誠信行為,會立即停止往來並列為拒絕往來對象。與他人簽訂契約時,應將誠信經營政策納入契約條款,至少包括:明確合理之付款內容、涉有不誠信行為情事之處理、違反禁止佣金、回扣或其他利益之契約條款之處理。

禁止內線交易
  1. 行賄及收賄。
  2. 本公司訂定「防範內線交易作業要點」規定,要求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3. 本公司訂定「內部重大資訊作業程序」,明定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另上述人員不得洩漏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並不得探詢或蒐集與職務無關之重大資訊。
  4.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董事、經理人及員工(不含直接人員)辦理「防範內線交易」宣導內部辦法。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法規遵循宣導

申訴案件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