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

诚信为鸿呈的核心价值,拒绝贪腐与诚信经营业务为原则,订定有「道德行为准则」、「诚信经营守则」及「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定期推动法规倡导教育以提升董事、经理人、主管及其他所有员工法规遵循的认知,落实各项业务行为或督导管理皆遵循法规遂行。
依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第17条,诚信经营政策与防范方案之制定及监督执行,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近期向董事会报告日期为114年11月10日。

管理监督与防治

鸿呈在永续发展室的公司治理小组、风险管理小组及永续信息揭露小组下负责风险管理、诚信经营及信息揭露等业务,以鉴别、掌握企业经营所需关注的风险。藉由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实施,防范潜在的舞弊或不正当行为风险,并由内部稽核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执行稽核或外部单位检核,以确保工作执行合规,降低营运风险。

为防范潜在发生违反道德或从事不诚信行为等不正当行为,在公司内部设有检举电子信箱,供所有员工向公司举报,公司也保障员工在举报或参与调查事件的过程中,受到保护以免遭受不公平的报复或对待。

与代理商、供货商、客户或其他商业往来对象建立商业交易,应先行评估其合法性、诚信相关政策,及是否曾涉不诚信行为纪录。在从事商业行为之过程中,向对方说明鸿呈之诚信经营政策与相关规定,并明确拒绝直接或间接提供、承诺、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义之不正当利益,一旦发现不诚信行为,会立即停止往来并列为拒绝往来对象。与他人签订契约时,应将诚信经营政策纳入契约条款,至少包括:明确合理之付款内容、涉有不诚信行为情事之处理、违反禁止佣金、回扣或其他利益之契约条款之处理。

禁止内线交易
  1. 行贿及收贿。
  2. 本公司订定「防范内线交易作业要点」规定,要求包括本公司内部人于获悉公司财务报告或相关业绩内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
  3. 本公司订定「内部重大信息作业程序」,明定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人及受雇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实义务,本诚实信用原则执行业务。另上述人员不得泄漏所知悉之内部重大信息予他人,并不得探询或搜集与职务无关之重大信息。
  4. 防范内线交易倡导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董事、经理人及员工(不含直接人员)办理「防范内线交易」倡导内部办法。
检举制度

本公司鼓励内部同仁透过下列管道检举违反道德之不正当行为。
检举暨申诉信箱:hq.relationship@vso-corp.com

诚信经营执行情形
  1. 新进员工入职时,皆签署员工保密合约书。
  2. 本届董事改选后,新任董事、独立董事皆签署重大信息保密协议书、未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声明书。
  3. 董事、独立董事参加主管机关举办之「防范内线交易倡导会」或「内部人股权交易法律遵循倡导说明会」,114年度共计3人次参加,合计 9小时,课程内容包含内线交易法规、内线交易防范实务及常见缺失等。
  4. 本公司于每年禁止内线交易之倡导中提醒董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并于每季出具财务报告前依规定于一定期间前对内部人进行每季财务报告封闭期间倡导。
与上市上柜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差异情形及原因

法规遵循倡导

申诉案件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