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概况
鸿呈秉持永续经营与诚信经营的理念,制定高标准公司治理原则,建置有效公司治理架构,定有完善董事遴选制度,全体董事之选任程序公平、公正及公开。同时亦考虑董事会之配置及多元化标准,设有相关功能性委员会与独立稽核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以确保公平对待所有利害关系人,并维持股东之权益。因应国际发展趋势,成立永续发展暨风险管理委员会,结合永续策略制定短中长期目标,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落实企业永续发展。
鸿呈最高公司治理单位为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以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立有三功能性委员会:薪资报酬暨提名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评估董事及经理人之薪酬政策与标准暨制定并检讨董事及经理人之组成、资格条件等选任标准及继任计划;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公司在执行有关会计、稽核、财务报导流程及财务控制上的质量和诚信度;永续发展暨风险管理委员会为协助董事会落实社会责任、推动环境永续及强化公司治理,进而促进公司长期永续发展。
公司治理架构

公司治理单位设置情形
本公司于112年1月12日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责主管指派案,指派邱宝桂副总为公司治理专责主管,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邱宝桂副总已具备公开发行公司从事财务、股务或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单位之主管职务经验达 3年以上。
公司治理相关事务,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 1.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 2. 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 3. 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
- 4. 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数据。
- 5. 协助董事遵循法令。
- 6. 向董事会报告其就独立董事于提名、选任时及任职期间内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令规章之检视结果。
- 7. 办理董事异动相关事宜。
- 9.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
公司治理主管业务执行情形:
- 1. 协助董事执行职务、提供所需数据:
- (1.)提供董事执行职务所需数据;
- (2.)提供董事持续进修信息;
- (3.)安排独立董事与签证会计师及内部稽核主管沟通;
- (4.)确认公司有为董事会成员办理董监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并于董事会报告。
- 2. 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程序及确认决议之法规遵循事宜:
- (1.)拟订董事会议程,于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会议并提供会议数据,议题如需利益回避予以事前提醒,并于会后二十天内完成董事会议事录;
- (2.)依法办理股东会日期事前登记、法定期限内制作开会通知、议事手册、议事录等会议文件;
- (3.)协助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程序及遵法事宜;
- (4.)会后负责检核董事会重要决议之重大讯息发布事宜,确保重讯内容之适法性及正确性;
- (5.)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涉及变更登记之相关事务。
- 3. 拟订审计委员会、薪资报酬暨提名委员会及永续发展暨风险管理委员会议程,于七日前通知委员,召集会议并提供会议数据,并于会后二十天内完成议事录。
- 4. 办理年度董事会及其成员与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
公司治理主管进修情形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情形
签证会计师独立性评估
| 签证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 | 会计师独立性声明书 |
|---|---|
| 113年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表 | 113年会计师独立声明书 |
| - | 112年会计师独立声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