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董事会

本公司最高策略及管理机构,董事会由九位在产业、财务、商务及管理等领域具有杰出的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的董事所组成。除了依相关法令规章及股东会所赋与的职权,制定各项法规及办法外,对公司整体营运及事务负有监督之责。

董事会成员
姓名 \ 条件 专业资格与经验
简忠正 - 本公司创办人及现任董事长。
- 熟稔工业控制、物联网、数字云端、电信通讯、电子与信息等科技产业,具本公司所需经营管理业务专长。
蔡财元 - 现职兼任本公司执行长;曾任东莞瀚宇电子董事长、瀚宇电子公司总经理、华新丽华处长。
- 熟稔企业经营生产管理业务专长。
简忠陵 - 现职开发国际投资总经理;曾任凯基证券亚太区债券业务最高主管、凯基证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大华证券债券部经理。
- 熟稔财务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专长。
允拓材料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田培芬
- 现职为允拓材料科技总经理;毕业于英国桑德兰大学国际管理研究所。
- 熟稔企业经营管理专长。
研华投资(股)公司
代表人:刘蔚廷
- 现职为研华(股)公司策略投资处资深经理;曾任研华(股)公司智能影像事业部产品经理及复华投信证券研究员。
- 熟稔财务、会计及企业经营管理专长。
代表人:黄子成
镒胜工业(股)公司
- 现为镒胜工业(股)公司董事长;兼任龙生工业(股)公司董事长、瑞仪光电(股)公司独立董事、毅嘉科技(股)公司董事。
- 熟稔电源线连接器、电源传输线、讯号传输线、网络线及光纤线缆之经营、生产制造及管理等。
独立董事
邱辉钦
- 现职巨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长 / 战略长;曾任光宝科技(股)公司执行长。
- 熟稔企业经营、管理与业务等专长。
独立董事
许崇源
- 现职为政治大学会计系兼任教授。
- 立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曼菲斯大学博士;熟稔财务、会计及企业经营管理专长。
独立董事
赖铭为
- 现职为菱生精密工业(股)公司财务长,毕业于政治大学会计系。
- 熟稔财务、会计及企业经营管理专长。

董事任期期间:111年12月8日至114年12月7日

董事会多元化及独立性
  1. 董事会多元性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之提名与遴选系遵照公司章程之规定,并采用候选人提名制,且于「董事选任程序」明订董事会成员之多元化。本公司九席董事会成员,其中一席女性董事,未有独厚男性情形,年龄层广布于31岁~70岁,且同时具备本公司所属产业丰厚商务、财务、会计或相关业务所须背景及工作经验,具有专业资格与经验、性别、年龄等组成多元性。

  2. 董事会独立性

    本公司九席董事会成员,其中三席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会成员比率33%,并均符合「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独立性条件;其余董事有两席具二亲等以内之亲属关系,占全体董事会成员比重22%,尚未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之席次,并无违反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条之三第三项及第四项之情事。

董事姓名 \ 多元化核心项目 基本条件 专业背景 专业知识与技能
国籍





年龄
区间
独立董事
任期年资
会计 产业 财务 营销 科技


























3




3
简忠正 中华
民国
51~60
蔡财元 中华
民国
61~70
简忠陵 中华
民国
51~60
研华投资(股)公司
代表人:刘蔚廷
中华
民国
31~40
允拓材料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田培芬
中华
民国
41~50
镒胜工业(股)公司
代表人:黄子成
中华
民国
71~80
邱辉钦 中华
民国
61~70
许崇源 中华
民国
61~70
赖铭为 中华
民国
51~60
董事会运作情形

最近(111)年度及截至112年5月15日,董事会共召开13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 备注
董事长 简忠正 13 0 13 100% 111.12.08连任。
董事 蔡财元 13 0 13 100% 111.12.08连任。
董事 简忠陵 13 0 13 100% 111.12.08连任。
董事 允拓材料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田培芬
13 0 13 100% 111.12.08连任。
董事 研华投资(股)公司
代表人:刘蔚廷
13 0 13 100% 111.12.08连任。
董事 代表人:黄子成
镒胜工业(股)公司
6 0 6 100% 111.12.08新任。
独立董事 邱辉钦 6 0 6 100% 111.12.08新任。
独立董事 许崇源 6 0 6 100% 111.12.08新任。
独立董事 赖铭为 6 0 6 100% 111.12.08新任。
监察人 翁海清 7 0 7 100% 111.12.08解任。
监察人 官建忠 7 0 7 100% 111.12.08解任。
注:本公司111年12月8日股东临时会办理董事全面改选,并设置审计委员会替代监察人。
其他应记载事项:
  1. 董事会之运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叙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所有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对独立董事意见之处理:

    (一)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3所列事项:
    本公司甫于111年12月8日选任独立董事并设置审计委员会,有关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3所列事项,未有独立董事反对意见或保留意见之情形,相关资料请参阅次页「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二)除前开事项外,其他经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且有纪录或书面声明之董事会议决事项:
    无此情形。

  2. 董事对利害关系议案回避之执行情形,应叙明董事姓名、议案内容、应利益回避原因以及参与表决情形。
    最近年度及申请年度截至公开说明书刊印日止,董事会议案内容,尚无董事应利益回避之情事。
  3. 上市上柜公司应揭露董事会自我(或同侪)评鉴之评估周期及期间、评估范围、方式及评估内容等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甫于112年1月12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评估周期为每年第一季结束前完成前一年度董事会绩效评估,尚不适用。
  4. 当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强董事会职能之目标(例如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升信息透明度等)与执行情形评估。

    (一)加强董事会成员的多元性、专业性及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分别在性别、年龄、产业经验及专业能力上发展多元化面向,并增设四席董事,其中含三席独立董事,以完善董事会策略指导功能并加强其独立性;另每位董事已于111年完成3小时董事进修课程,以保持其核心价值及专业优势能力。

    (二)设置功能性委员会健全监督功能及强化管理机能以落实公司治理
    本公司已分别于111年9月6日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及111年12月8日设置审计委员会,以协助董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并积极强化董事会职能以落实公司治理;并订定「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及「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其内容包括委员会之人数、任期、职权事项、议事规则、行使职权时公司应提供之资源等事项。

    (三)提升信息公开与透明度
    本公司秉持营运透明原则,依规定于董事会议结束后,即依「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规定,于期限内发布重大讯息及揭露相关信息于公开信息观测站,以维护股东权益。